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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67章 養女3

快穿年代之炮灰逆襲 笑寒煙 3448 2025-04-09 15:07

  原主沒了錢,還被嚴家人趕出家門,說是讓原主死在家裡晦氣。

  原主走投無路之下,在一家飯店找了個洗碗的活幹,老闆管吃管住,一個月二百塊錢工資,但還沒等原主攢夠手術費,她的乳腺癌已經拖到了晚期,每日疼痛難忍。

  飯店老闆同情她,可憐她,也怕她死在飯店宿舍,就花了一筆錢,送她去養老院,讓她死在了養老院離。

  “宿主,原主第一個願望,脫離和嚴家的收養關系,不再給嚴家當牛做馬,第二個願望,保住父母留給她的财産。”

  是了,上一世,嚴家搬進宋家才三天,洪小萍就把宋爸和宋母的撫恤金都哄騙了去,還把宋爸宋母生前攢下的一大筆存款也騙了去。

  美其名曰,說是給原主保管,可原主把這筆錢交給養母後,就再也沒看到過了。

  後來,養母借口不讓原主上高中,原主提到過這筆錢,但被洪小萍掐了一頓,說是錢都花了。

  原主上班後,養母又借口家裡錢緊,把她工資都要了去。

  元春睜開眼,往嘴裡塞了一枚回春丹,又從空間拿出一碗雞湯,咕嘟咕嘟給喝了。

  然後,她把被子卷着身子,閉上眼睡着了。

  “懶丫頭,都十二點了,還在睡,這麼能睡,怎麼不睡死你。”突然,一股大力,把元春扯了起來。

  胸上猛地一疼。

  元春被疼醒了。

  還沒睜開眼,她就下意識的擡腳,狠狠一踹。

  隻聽得一聲慘叫響起,然後撲通一聲,重物落地的聲音。

  她睜開眼,就看到惡毒的養母,卷縮在地上,捂着肚子在嚎啕大哭,嘴裡還罵罵咧咧說她毆打長輩,罵她不孝。

  元春嗤笑,“你這個養母不慈,還指望我孝順你,做什麼春秋大夢呢,之前事事都聽你的,那是我對你這個養母還有一絲期盼,希望你真的能把我當成親生女兒疼一輩子,可除了剛開始一年你對我還可以,這兩年來,你就是把我當成了你嚴家的奴才使喚,家裡的家務活都是我一個人幹。”

  “我不做飯,你們就沒飯吃,我不洗衣服,你們就沒衣服換,真是好笑,那我以前沒做飯的時候,你們一家人都是餓肚子活着?以前我沒給你們洗衣服的時候,你們都是光着身子出門的?”

  “你天天給我洗腦,說讓我多做家務活是為我好,你把我培養的這麼能幹,以後能也找個好婆家,以後結婚了,公公婆婆也會喜歡,那你怎麼不培養培養你親生女兒,你把嚴小妹培養的能幹,她也能找個好婆家啊。”

  “我感冒發燒了,病的起不來床,你說什麼小病小痛,熬熬就過去了,用不着吃藥,你女兒打個噴嚏,你都要緊張的帶去醫院看病,洪小萍,你把我當傻子呢,你對我這麼惡毒,還想要我給你一家人當奴才,你做夢呢?”

  “洪小萍,我告訴你,你對我不好,你打我掐我罵我,你還奴役我,我要去廠裡告你。”

  元春說着,就拖着沉重的身體,慢慢的往門外挪。

  洪小萍原本還在哭嚎,想引來左右鄰居,讓大家看看,她的好養女竟然打了她這個養母,她想要養女的名聲,臭名遠揚,這樣她才能更好的拿捏住養女。

  可一想到她掐在這小賤人身上的傷,雖然都是在見不得人的地方,但這小賤人真的發飙,跑去廠裡告狀,那些見不得人的地方,也不是不能給女人看的。

  一旦被廠裡領導們知道,她在虐待這小賤人,那她的名聲,她的工作……

  洪小萍急了慌了,趕忙爬起來,攔住元春,皮笑肉不笑道,“元春啊,你别生氣,媽這都是着急的,才會罵了你幾句,媽也不是故意的,你看這都快十二點了,你兩個哥哥和妹妹都快放學回來了,他們回到家就要吃飯,我這不是着急麼。”

  “你生病了,不能做飯,也沒告訴媽一聲,我才會掐了你,你别怪媽。”

  “既然你病着,那這幾天家裡活,你都别幹了,我來幹。”

  洪小萍說着,就錘了錘腰,“就是不知道,我這老腰能熬幾天,這腰疼是老毛病了,說犯就犯。”

  元春道,“媽幹不了,不還有小妹和兩個哥哥麼,兩個哥哥比我還大一歲,都還沒幹過家務活,還有小妹,她連碗都不會洗,以後嫁去婆家,還不得被公公婆婆和丈夫嫌棄啊,誰家的兒媳婦到了婆家不幹活呀,她要是不會幹,被公公婆婆和丈夫嫌棄了,日子能過好?”

  “媽,你說你讓我幹活,是為我好,那你也不能偏心我一個人,你也得偏心偏心小妹,她比我小一歲,現在還不會洗碗做飯呢,你看看咱們周圍的鄰居,誰家十幾歲的大丫頭沒幹過一點活的,以前小妹在嚴家老宅也不是沒幹過活吧,我聽三嬸說,嚴家的女兒從六歲就要開始幹活呢,難道是小妹比較得寵,才沒有幹過活?”

  洪小萍讪讪笑了笑,“小妹從小身體不好,沒幹過活,你是做姐姐的,你多讓讓她,她以後會感激你的。”

  “你為這個家的付出,我和你爸,兩個哥哥,小妹,我們都看得到,心裡都記着你的付出,以後等你結婚了,這個娘家就是你的靠山,有我們給你撐腰,以後你婆家人不敢欺負你。”

  洪小萍給原主洗腦,說的都是原主結婚之後,有娘家人做靠山的好處,可這個惡毒的養母,壓根兒就沒想讓原主嫁出去,她打算讓原主給這個家賺一輩子的錢,當一輩子的免費保姆。

  讓原主結婚,她隻能拿一筆彩禮錢,就買斷了原主的利用價值,這個年代彩禮錢也不高,也就工人一年的工資錢。

  但把原主困在這個家,原主就能源源不斷的為這個家産生利益,付出所有。

  原主有個工作崗位,等過年,她滿十六歲,就能去接替她死鬼媽媽的工作,以後每個月,這個家就多了一筆收入。

  權衡利弊之下,還是把原主困在這個家劃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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